国小丹,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辽宁省检察业务专家,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修订小组成员,《人民检察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指引》起草人,最高检《十大业务培训教材》编者之一,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师资库成员,入选最高检第七检察厅专业人才库,提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咨询专家”,所办案件连续2届获评年度全国行政检察典型优秀案例。辽宁省法学会民事行政法学理事,省检察院十佳办案能手。
从检23年来,国小丹先后从事批捕起诉、控告申诉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了大量专业性强、办案难度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利益。即便是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她都件件有回复,释法说理,深得当事人赞许。
办理的张某申请监督案,系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首例行政抗诉改判案件。该案突破以往的“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抗诉观点,以“违背立法目的”为抗点提出抗诉,并当庭向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检察建议,系省检察院首例运用“穿透式”监督理念,当庭监督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参与社会治理,推动了我省行政法规的立法和修改。该案的办理,得到了最高检、法学专家的充分肯定,认为既依法办理,又融入新的办案理念,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该案获评“2021年度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办理的许某申请监督案,系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该案系下级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国小丹首次运用“以抗促调”的行政争议化解理念,提出合理科学的化解方案,不到三个月申请人就实现了其可能要耗费几年才能得到的权益,节约了诉讼资源。该案的办理,得到了最高检和法学专家的认可,获评“2020年度全国十大行政优秀案例”。所办案件连续获评优秀案例,全国检察系统仅此一人。
办理的杜某申请监督案,系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首例工伤认定结合司法救助案。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发回重审。在办案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还为杜某和其未成年的女儿申请了司法救助、联系了社会救助,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案的办理,对“工伤认定”提出了新课题,这种观点已得到法院判决的认可,该案中的法理问题还在进一步研讨中,将推动我省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行政机关对工伤认定问题的进一步探讨和统一。
“以人民为中心,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国小丹以此为准则,并用实际行动一直践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