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文化>检察风采

追光而行 向潘非琼同志学习丨汲取榜样力量 守护法治信仰

时间:2024-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追光而行
向潘非琼同志学习

用忠诚守护初心,用生命诠释使命。1月27日,中共辽宁省委追授潘非琼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英模事迹永远被铭记,榜样精神永远在传承。省检察院新媒体矩阵开设【追光而行 向潘非琼同志学习】专栏,用一次次饱含深情的讲述、一份份感人至深的体会,表达全省检察干警对平凡英雄的怀念,对英模精神的传承……





北票市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李春艳



汲取榜样力量

守护法治信仰




潘非琼,一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非凡的业绩,用生命践行使命、以初心守护信仰。通过《辽宁日报》《辽宁新闻》、“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了解到潘非琼同志的先进事迹,泪水湿润眼眶、内心充盈力量。作为检察干警,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向潘非琼同志进行学习,以学习为契机、化学习为动力,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再攀新高。


学习他“有力度更有温度”的为民情怀:公平是法治的生命线,在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时候,必须坚守底线、彰显力度,以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力。同时,法律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在保证力度的同时,必须兼顾执法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觉到温暖。潘非琼同志在这方面为我们探索了新路,做到了有效兼顾,没有顾此失彼。


学习他“坚持传帮带、学教带练相结合”的薪火精神:检察事业需要不断传承,人才储备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潘非琼同志对新人不仅注重业务培养,还注重品格熏陶,让新人迅速融入检察队伍,迅速适应岗位、独当一面。


学习他“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业务素养:潘非琼同志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接待群众600余次,创造了“零过错、零瑕疵、零上访”的优秀业绩。成绩的背后,是他对学习的重视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我们必须沿着榜样的足迹,矢志不渝、奋发向上。


学习他“不计得失、甘于奉献”的服务意识: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脱下鞋子砸向公诉席,潘非琼淡定依旧,不受影响继续发表意见;一位大娘错把“检刑”理解为“减刑”而拳脚相加,潘非琼不但不生气,反而耐心解释,最终赢得了大娘的诚挚道歉。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一心为民,民恒爱之。人民的信赖和拥护,就是检徽上那束最耀眼的光芒。


最深的哀思是传承,最真的悼念是行动。我们在缅怀潘非琼的同时,更要充分汲取榜样的力量,踔厉奋发、不负韶华,用“坚定的初心”和“饱满的热情”,守护法治信仰、彰显公正之光。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