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检察机关“检察蓝志愿服务队”授旗仪式举行
3月1日,铁岭检察机关“检察蓝志愿服务队”授旗仪式举行。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检察院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仪式。市直机关工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张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丁丹、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智明受邀出席。
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弘扬雷锋精神,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深化志愿服务活动,推动铁岭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将检察蓝志愿服务融入到全市文明创建活动中。活动中,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检察院领导向两级检察院8支志愿服务队授旗。全体志愿者庄严宣誓,志愿服务队代表作表态发言。
铁岭市检察院党组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志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市两级检察院掀起志愿服务的热潮,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制度化。形成全市检察机关志愿服务工作大格局。
二是要注重服务实效,不断提高志愿工作社会影响力。把创建文明单位和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是要树牢奉献精神,努力打造检察蓝志愿服务品牌。各志愿服务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开展“党建+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围绕“营商环境、司法救助、法治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检察机关公信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丁丹讲话
近年来,铁岭检察机关在全市文明创建过程中紧紧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理念,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铁岭市检察院于2020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7个基层检察院也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两级检察院深入实施“忠诚铸魂”“素能提升”“作风锤炼”“精神提振”四大工程,展现出的不畏艰难、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不仅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了浓厚氛围,更为全市的文明创建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铁岭检察机关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继续弘扬助人之风、奉献之风、文明之风,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让“志愿红”“检察蓝”交相辉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