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大连市检察机关始终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始终坚持能动履职、全面强化检察监督,为大连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惩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大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洗钱等犯罪案件,特别是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追诉洗钱犯罪力度,并积极参与金融风险综合治理,拓展追赃挽损路径,采取多种措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制定并会签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大连地区金融类犯罪案件的办理和涉案财产处置提供了依据。
同时,大连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就个案折射的行业风险及监管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行业座谈会和联席会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等金融部门建立健全监管流程,堵塞行业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