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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检察院与金融机构联合发力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

时间:2019-06-1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维护本地金融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丹东市宽甸县检察院强化探索创新,优化司法供给,与金融机构联合出台《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加强协作实施办法(试行)》,努力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确保宽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搭建金融监管协作平台。与中国银行宽甸支行共同组织召开了全县工商、农业、建设、农商、丹东、锦州、邮储、百丰村镇、农业发展等9家银行联席会议,进一步增进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的密切联系,就共同防范和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服务地区振兴发展达成共识。

二是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建立定期联络、信息交流、案件通报和办案协助等机制,分析风险隐患,共商防范举措,探索符合地区特色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积极推动行业专项治理。结合办案深入查找金融领域治理风险和管理漏洞,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领域堵漏建制,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金融犯罪社会化预防。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查办相关案件情况,宣传关于虚假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检察机关服务金融领域职能,提示预警风险,并就加强金融犯罪防治、完善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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