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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涉案企业合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2-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

6月2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涉案企业合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最高检的工作部署,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保稳定、强监督、促发展、惠民生、提质效”为工作目标,深入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受李成林检察长委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吴言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锦州、本溪、沈阳市检察院分别结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涉案企业合规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项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任务,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把握其特殊重要性、深度复杂性和高度敏感性,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协同联动,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常规监督办案紧密结合,确保工作依法开展、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关键环节,全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各项工作,要深入落实高检院工作部署,聚焦选好“案”、搭好“台”、立好“规”、督促“改”、促进“治”、提升“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确保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有序。

坚持将全面深化与依法规范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坚守“严格依法”这条红线;

坚持将检察主导与客观中立贯穿合规考察全流程;

坚持将创新发展和全面协调贯穿服务大局全过程。

会议强调,要以“三个到位”持续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见行见效、走深走实。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思想认识转变到位,把讲政治实实在在地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将能动履职落实到位,要把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体现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件涉企案件办理中,力求“质量更高”“效果更优”。

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将助企惠企强化到位,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紧贴企业发展需求,着力为企业提供多元多样、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省检察院设立主会场,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设立分会场。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工作的主管院领导、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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