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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控申接访能力 建立两级联动机制

时间:2016-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1日,营口市检察院控申处举办了两级院控申部门接访工作培训班,此次培训是在近年来检察机关接访量不断上升的背景下,针对接访工作中出现的旧情况和新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及对具体问题的深入研讨,进一步加强两级院在接访工作方面的沟通,建立市院和基层院顺畅、有序的工作机制,提高营口地区检察机关接访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制作接访手册,指导具体操作
    接访工作重在释法说理,必须有理有据。因此,营口市检察院控申处制作了《信访接待手册》,内容涵盖了民事申诉、侦查监督、刑事申诉、举报贪污渎职、控告案件等接访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常用法条法规汇总、申请书(或举报信、控告信)格式、信访事项处理流程等分类,在各项法律法规中将涉及信访工作的内容提取出来,并在每个案件类别的法律法规后面附上申请书(或举报信、控告信)的具体格式,既便于控申干警全面掌握接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向群众释法说理能力,手册中提及的格式样本又为来访群众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减少群众诉累。此次培训着重解读《信访接待手册》,加强对该手册的应用能力,厘清案件类别和管辖范围,便于更好地应对严峻的接访工作形势,建立便利、高效的接访工作秩序。参加培训的检察干警纷纷表示,《信访接待手册》作为一个指导性规范,应用性广、针对性强,对接访工作的意义非常大,将对改进基层院的接访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二、落实属地管辖,加强联动沟通
    接访工作中因来访群众对属地管辖不清楚,或是某些来访群众规避属地管辖原则越级上访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缠访闹访事件,不利于矛盾就近解决。此次培训着重强调要加强两级院控申部门的沟通和联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及时电话沟通了解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确定案件的属地管辖范围,引导来访群众正确行使权力,把好案件入口,掌握接访工作的主动权。实际接访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访群众反映的事项并非检察机关管辖,但是有一部分来访群众多次吵闹,坚称检察机关应当受理,在检察干警释法说理并出具法条后仍然不服,更有甚者辱骂接访干警,声称检察机关包庇被举报人。针对此种情况,此次培训明确两级院控申部门应当做好协调沟通,不偏听偏信某些上访人的一面之词,按照法律法规释法说理,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统一答复口径,明确告知其不应到检察机关,而是应到其他部门反映,答复后做好息诉止访工作。
    三、立足长远发展,合力释疑解难
    在培训过程中,参加培训人员针对手册中提及的每一项案件类别进行讨论交流,互通有无。一是明确要加大对《信访接待手册》的学习,加强实践应用能力,规范接访行为,提高接访效率;二是在讨论中,基层院均提出各自在接访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具体案例,针对问题研究有效的解决办法,并形成两级院统一有序的工作流程,严格根据法律法规来受理案件,避免出现转移矛盾的情况;三是强调释法说理,建立控申部门释法说理实施细则,加强息诉止访能力;四是各基层院要根据市院控申处制作的信访工作动态中反映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找出问题症结,促进矛盾化解;五是加强宣传,发挥好检察长接待日的积极作用,积极向来访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引导来访群众理性反映问题,合法表达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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