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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首次就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

时间:2020-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化履行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12月15日上午,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

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省人大代表张薇、省政协委员何永昌、省人民监督员姜东、省人民监督员李靓出席听证会并担任听证员,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省人民监督员代表、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全体同志列席听证会,辽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新立主持听证会。

该案系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某开发公司将案涉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实际施工人邱某,工程竣工后,邱某起诉开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建筑公司另案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建筑公司对开发公司的债权,执行法院据此划扣了开发公司部分工程款。该案的争议焦点就是开发公司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是否应扣除执行法院划扣的执行款项。

第六检察部主任张俊芳介绍听证议题和基本案情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第六检察部主任张俊芳就听证议题和基本案情进行了介绍,申请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陈述了申请监督的事实及理由,其他当事人发表了答辩意见,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询问,并经评议后就听证事项发表了听证意见。


听证员进行评议


听证员发表听证意见


此次听证会是辽宁省检察院首次就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诉讼权利,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措施,也是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用好公开听证这种方式,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着力提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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