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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民事检察业务骨干培训

时间:2019-12-1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提高全省民事检察队伍专业素质和监督能力,辽宁省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于12月2日至5日举办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全省三级院共15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

绕新时期民事检察工作理念和当前全省民事检察业务热点和难点问题来设计课程内容,邀请了全国民事检察业务专家刘长江、全省民事检察业务专家孙晓宁、石宏、省法院审判一厅副厅长王鸿晓和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真律师,对裁判结果监督、执行监督、虚假诉讼及刑民交叉领域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引导参训人员更新思维,从法官、律师的视角来研判和切入民事案件的审查和办理,从更高的维度重新审视和解读民事检察工作。通过培训,学员纷纷表示,民事检察监督业务涵盖面广,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各类新的法律规范相继发布,新类型的案件不断涌现,这些都对我们民事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法律适用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大家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将理论知识有效运用到今后的检察实务当中,找差距,补短板,为扎实做好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培训期间还组织召开了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市(分)院重点围绕生效裁判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执行活动和审违监督对本地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启发工作思路,提升办案质效,并就如何做好来年工作听取了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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