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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多点发力精准监督 做优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21-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大连市检察院



近年来,大连市检察院聚焦裁判结果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执行和审判程序监督三个重点,更新理念、精准办案,打造精品、注重实效,民事检察工作在省内保持领先。


多措并举,实现裁判结果精准监督

2018年以来,共受理审查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550件,抗诉、提请抗诉25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5件,再审改变率持续提高(其中2020年达到94.5%),围绕1279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和终结审查案件开展了细致扎实的服判息诉工作。2020年,审结案件663件,清理积案221件,结案率达到99.1%。



一是严把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关。灵活运用询问、查询、委托鉴定等调查方法查明事实,围绕争议、难点问题开展专家咨询和公开听证,制作法律文书规范严谨,突出工匠精神。

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实行民事监督案件专班专办制度,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和检察官联席会议衔接互补,抗诉、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疑难复杂及存在信访风险案件均经集体讨论决定。对基层院包片指导,提前介入一审案件,把关案件质量。

三是提高办案效率。严格办案时限,非调卷、鉴定、评估等客观事由不延长办案期限,防止滥用中止审查。完善繁简分流机制,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答复”。


破解难题,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质效

2018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涉嫌民事虚假诉讼线索105件,提出抗诉4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检察建议18件,收到再审判决58件,改判5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亿余元。



精准挖掘线索

紧盯民事纠纷排查线索,组织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和非法放贷行为专项监督,对比已审结民事案件发现可疑线索。关注刑事案件深挖线索,对接刑检部门,实行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双移送、双反馈。围绕控告申诉筛选线索,精准甄别,快速分流。

深入调查核实

用好询问、委托鉴定、查询账目等手段,对民间借贷、劳动报酬、建设工程等易发高发领域案件开展调查核实,办理了多起数额大、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如大连市检察院提抗、省检察院支抗的“某重工”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涉及10起借款纠纷,涉案金额8000万元。经调取银行账目、询问相关人员,查明认定借款关系成立的10笔转账凭证系伪造,款项均在40分钟内回流出借方,实为通过虚假诉讼和法院执行活动转移企业资产。省检察院支抗后法院再审驳回投资公司诉讼请求,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案件被高检院评为第14批指导性案件,被大连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案件。又如大连市检察院抗诉的3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串案,一方当事人均为大连某房屋开发公司、第三人均为某物流有限公司,涉案金额近7000万元,利益受损的第三人系中央直属特大型企业下属公司。通过查证银行账目、企业报税记录、另案审判卷宗等,找到关键性证据并形成证据链条,抗诉后法院再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相关涉嫌虚假诉讼犯罪刑事案件线索已移送侦查机关。

优化“全链条”监督

在监督中优先使用再审检察建议,尽快实现权利救济。对重大典型、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采取抗诉方式,发挥典型案件的指导作用,加强对再审程序的跟踪,推进虚假诉讼案件的再审改判。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专项活动,将监督触角引向深入。梳理近年办理的50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及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审判机关予以采纳并逐案整改,同时对检察机关抗诉的一起涉案金额近8600万元的借款纠纷虚假诉讼案进行改判,认定为虚假诉讼并对当事人各罚款30万元,有力地回应了检察建议,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在办理某集团8000万元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过程中,在侦查机关撤案的情况下,大连市检察院调查了大量证据材料,同时开展立案监督,促使侦查机关重新立案,民事抗诉获法院终审改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了检察作用。坚持“一案双查”,向侦查机关和纪委监委移送线索5件6人,已被刑事立案和判决3件4人。

加大力度,推动执行和审判程序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将执行监督、审判程序监督等同级监督作为强化基层民事检察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评查卷宗、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相结合、执行活动现场监督等多种形式,主动监督,及时跟进,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刚性。2018年以来,共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64件,被采纳504件;发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602件,被采纳566件;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6件,均得到逐一排查整改反馈,大连市检察院类案监督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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