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普通犯罪检察

丹东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网络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时间:2019-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柴某等14人批准逮捕,并认定其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此案系辽宁省首例“网络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犯罪集团在短短半年时间,向数千人放贷1.5亿元,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

一个报警电话牵出“网络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警察,求求你们帮帮我,我儿子用我的身份证在网上贷款,利息高的吓人,而且一天到晚通过电话短信辱骂恐吓我和我的亲戚朋友,求求你们救救我,还我一个宁静的生活!”

接到被害人的报案,振安分局立即立案侦查。通过侦查了解到,某科技公司通过开发运行的十余款APP软件进行网上放贷,贷款后收取高额手续费,涉嫌诈骗,涉案金额巨大,且网贷公司员工有进行软暴力催收的情况。

更令人震惊的是,被害人许某2019年6月至7月间,先后网贷6900元,实际到手4830元。逾期未偿还债务后,放贷公司不仅威胁许某,还打电话骚扰辱骂许某的亲属及同事。最终因不堪其扰,7月16日晚,许某服用农药自杀,因抢救无效死亡。

家人朋友的基本信息为何会不胫而走?经过侦查发现,被害人并未直接提供手机通讯录联系人和通讯记录,但是,在借款资格审核时,借款APP会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以便后期催收。

多平台放贷恶势力集团浮出水面

通过立案侦查了解到,2018年6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伙同桂某、田某某等人开发组建了数个网络贷款APP软件,并于2019年2月开始多个APP在网络上放贷。上述几款APP贷款诈骗软件通过前期宣传低息、无抵押、快速放款等虚假的广告语诱使贷款人进行借款,同时又恶意隐瞒了贷款过程中将收取高额服务费等条款,并在贷款人登录APP申请贷款过程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贷款人的手机通讯录、通话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

该团伙组织分工明确,以林某某为首作为老板负责对接和管理财务,下设客服组、风控组、财务组、催收组。如果贷款人没有按时还款,催收公司的工作人员会在电话中威胁贷款人“如果不能按时还款,我们将打电话给你的亲友,告诉他们你欠款的事”,若贷款人仍没有还款,催收公司的人员就会反复拨打电话,以打电话骚扰贷款本人及其亲友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贷款人偿还远高于实际贷款数额的贷款。

2019年8月,振安分局将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主犯林某某逃往国外。

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侦查取证

因案情复杂、被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2019年8月,振安区检察院成立“套路贷”专案组,检察长亲自挂帅,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抽调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共同办理该案。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就该案定性展开充分探讨,多次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制作指导性讯问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该案在审查中最大的困难在于涉及的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取证十分困难。为丰富证据,办案人指导公安机关统计催收人电脑内拨号软件,从几十万条信息中筛选被害人,全面理清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关系。另一个困难则是该案件主犯的外逃,但办案人并没有轻言放弃,而是积极帮助公安梳理犯罪集团的整体脉络,在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通力配合下,2019年9月6日,振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桂某等14人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振安区检察院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跟踪案件进程,同时督促公安机关充实完善证据,使涉案嫌疑人受到应有的制裁,还被害人、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