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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重拳出击依法打击网络新型犯罪

时间:2018-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随着网络的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手段,呈上升趋势。打击网络犯罪已成为司法机关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

近期,银州区院连续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10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指定管辖案件8件13人)。对此,银州区院高度重视,集中精兵强将,坚决从快办理,为依法打击犯罪、震慑不法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7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铁岭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立案侦破了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利用互联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新型犯罪案件。系列案件由铁岭市检察院指定银州区院管辖后,鉴于涉案人员众多、涉及地域较广、犯罪手段隐蔽,为了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院领导决定由公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办案组承办该系列案件。

办理过程中,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尽责,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适时介入,引导和协助侦查机关调查、收集、固定证据,在检察环节从严审查,通过与侦查机关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最终做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目前已提起公诉10件13人,法院已对6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6名被告人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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