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韩玉奇涉嫌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该案系辽宁省首例开庭审理的没收违法所得案。沈阳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派员出庭支持申请,利害关系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2003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韩玉奇利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党校副校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给予的现金、财物等巨额贿赂。韩玉奇于2015年7月9日死亡,沈阳市检察院提请法庭对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予以没收。
庭审中,检察机关和利害关系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相互进行质证,诉讼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