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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检察院依法严惩邪教组织犯罪

时间:2017-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大连市检察院就2013年1月至2017年11月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形成专项报告。据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地区邪教组织已由过去单一的“法轮功”邪教组织逐步呈现出以“法轮功”为主导、“全能神”和“门徒会”等邪教组织零散分布的新态势;犯罪手段由以往制作、传播书籍、标语等方式转变为大量采用电子信息技术,犯罪的手段更具隐蔽性。
    为了最大限度促进反邪教工作措施的深化落实,遏制涉邪教刑事案件逐年上升的势头,大连市检察机关着重发挥上下联动机制,形成了市院统筹协调,对基层院集中跟踪、指导,基层院专人办案,及时向市院反馈案件办理情况的办案模式和格局。两级院还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作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重点案件,及时对公安机关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准确、有力地追诉此类犯罪。
    例如,该院办理的一起“门徒会”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犯罪行为涉及西岗、金州、旅顺三个区域,为实现精准打击,市检察院对全案总体把控,统一逮捕证据标准,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组织基层院的办案人专门研究证据等。最终,三个基层院分别对五名犯罪嫌疑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现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此外,大连市检察院还不断加强与反邪教协会、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的沟通,有利地实现了社会资源整合,促进了反邪教齐抓共管局面的形成,构建了立体化打击邪教组织犯罪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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