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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批准逮捕57名非法制售假发票案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6-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以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先后对陈某某等5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3月24日,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通过对一起破坏电信设施案的深挖研判,发现了特大非法制售假发票案犯罪线索,经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以浙江台州籍犯罪嫌疑人为主,由上至下形成了集制版、印刷、制作、销售四级为一体的产业化犯罪链条,即一级制作假发票菲林、二级印制、分销空白假发票、三级制造假“成票”、四级利用伪基站群发小广告销售假发票,并按票面填开金额的0.8%-1.5%获取非法利益。自2014年以来,该犯罪团伙所制售的假发票遍布北京、广东、黑龙江、辽宁等29个省市,涉及7000余家企业,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亿元。

    因该案涉及人数多、范围广、数额大,在了解案件情况后,新抚区检察院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以案件事实为中心,以强化证据为标尺,注重关口前移,就案件办理的重大、疑难问题积极向抚顺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沟通、请示,并组织业务骨干力量,提前介入侦查取证工作,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补充、收集、完善证据,顺利完成了对5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批准逮捕工作。

    制售假发票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诱发偷税漏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为其他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是破坏社会诚信、妨碍经济管理的重要因素,本着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的思路,新抚区检察院与新抚公安分局增强打击合力,经过五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彻底铲除了制、贩、销假发票“黑色”利益链,实现了对假发票大型制印窝点和犯罪团伙的强有力震慑,为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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