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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四名组织考试作弊案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6-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德宝、王晓明、王子恒、沙峰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周鑫等1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决定。
    经查,为达到在2016年6月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出售考试答案获取利益的目的,犯罪嫌疑人王德宝与沙峰通过犯罪嫌疑人王晓明、王子恒互换文、理科考试答案(答案来源目前不清),由王晓明负责购买考试作弊设备,犯罪嫌疑人周鑫、张轩负责联系铁岭考生家长,犯罪嫌疑人张洪瑜负责联系本溪考生家长,以45000元(包括5000元作弊设备、第一科考试结束交5000元、第二科结束再交15000元、考试全部结束交25000元)的价格将考试答案卖给考生家长。在开考期间,犯罪嫌疑人孙力涛在铁岭清河高中考点附近放置作弊发射器并“望风”,犯罪嫌疑人代俊杰、王川、李玉琪、王彦伟、郑林在本溪县高级中学考点附近放置作弊发射器并“望风”,犯罪嫌疑人王子恒、刘权辉在王晓明位于本溪县春光路阳光花园28号楼2单元503号的家中编辑答案,由犯罪嫌疑人李莹、乔婉婷宣读并通过作弊设备传递给考生。
目前,已查实作弊考生16人,在王晓明家中起获赃款29.5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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