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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检察院依法指控犯罪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15-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自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抚顺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全力投入平安抚顺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抚顺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对各类犯罪提起公诉3942件。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抚顺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诉讼监督摆在突出的位置,共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05件,在办案中多次发现和纠正遗漏罪行和遗漏同案犯。去年,抚顺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尚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参与贩卖和运送毒品却未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遂依法追诉,使两名遗漏罪犯均被绳之于法,而该案也被评为当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十大精品案例。
    公诉部门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也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公诉工作始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13年以来,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起诉183人,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不起诉121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5份。同时,公诉部门的检察官还深入社区、学校等重点单位开展法制课堂讲座21次,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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