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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鉴丨东港市于某香等人危险作业案

时间:2023-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检察机关既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司法办案机关。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和有效途径,案例是最直接生动的法治宣传方式。我们开设“案鉴”栏目,选取过去一年中全省检察机关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激励全省检察人员再接再厉,止于至善,扎实推动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东港市于某香等人危险作业案

*该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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