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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履职书写“质量建设年”出彩答卷

时间:2022-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今年以来,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主题,以“检察一体化”理念为引领,以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抓手,能动履职,精准发力,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高质量办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第九检察部发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特殊制度落实质量评查情况通报》,给全省未检案件办理“把脉会诊”,深入剖析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的工作思路,靶向施策、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促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网络提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区教育局指派老师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

提高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质量,突出所附条件的精准性,强化跟踪考察帮教效果,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更加重视社会调查工作,改进调查方式,强化调查报告运用,解决调查报告形式化、同质化问题,努力实现社会调查全覆盖。发挥合适成年人制度效用,从未成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需要出发选取合适成年人,充分发挥其在安抚、帮教、维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高质量推进“一体化”综合司法保护

深化开展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一体推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综合治理等工作,促进“四大检察”职能从“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转变,实现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

▲盘锦市兴隆台区检察院未检、公益诉讼两部门联合走访校园配餐企业,从源头上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涉未刑事执行检察方面,围绕在押、在矫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薄弱环节,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管活动监督、社区矫正监督。涉未民事行政检察方面,积极开展监护侵害、监护缺失以及涉及未成年人重大利益的家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对“督促监护令”制发效果的跟踪跟进。涉未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将监督“校园配餐食品安全”“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作为“规定动作”,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主动在“未成年人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剧本杀、密室逃脱行业治理”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

第九检察部建立典型案例“双月报”机制,主动挖掘、培育保护效果好、示范作用强、未检特色浓、涉及领域新的优秀案例;建立业务数据“季度报”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强化对下指导,促推各地区、各业务齐头并进,多点开花。

高质量履行“两法”法律监督职能

▲沈阳市检察院与市民政局会签文件,建立全省首个民政系统涉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制度

在“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中,深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监督落实,严格执行“每案必查”制度,建立倒查台账,及时监督追责;推动形成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合力,建立部门间互通、衔接的配合机制;广泛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政策宣传,力推“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等宣讲活动,拓宽宣传覆盖面。扩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库,延伸入职查询制度保护范围,在常规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将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医护人员等纳入查询对象范围,让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分子无处遁形。

下一步,全省未检部门将继续围绕未检工作“质量建设年”主题,坚持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全面提升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以更优异的检察履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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