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

足迹——我们的2019(3)“守护未成年人” 辽宁检察这一年都做了啥

时间:2020-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辽宁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对标时代,凝心聚力,砥砺拼搏,多维提质,找准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围绕未检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职能,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机制,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新贡献。


一、依法办理未检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决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戒、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做到“宽容不纵容”。对78名涉罪少年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因人施策,定制“精准帮教”方案,定期回访考察。2019年,经检察机关帮教有30人考入大专院校。

高压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恶性刑事犯罪案件,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批捕,加大指控犯罪力度。葫芦岛建昌“韩继华驾车冲撞儿童案”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侦查,提出死刑量刑建议被采纳,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19年7月9日,韩继华驾车冲撞儿童案开庭审理,公诉人出庭公诉

▲葫芦岛市检察院办案人向省检察院汇报韩继华案情况

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充分保障其隐私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51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37次;开展心理疏导27次,向19名被害儿童提供司法救助。 


二、狠抓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共建安全校园

辽宁未检紧盯“一号检察建议”落实,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规范、学生法治教育及自护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发出历史“最强音”。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召开校园安全建设座谈会,专题研究预防惩治校园内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部署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2019年4月15日,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召开座谈会部署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督导全省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省教育厅赴丹东、营口、铁岭、朝阳等地,随机选取14所中小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对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教职员工监管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未检部门依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为避免校外培训机构教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阜新市院向市教委制发检察建议书,监督其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为保护青少年安全亮起“警示灯”。

▲阜新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


三、攻克办案难点强化机制保障,为儿童安全护航

省检察院开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把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作为抓手,逐步推行以被害人陈述为中心的审查证据规则。针对此类案件证据基础差、取证专业性不强、嫌疑人“零口供”等问题,省院第九检察部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结合指导性案例,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公安、法院深入沟通,推动三方在证据规格和证明标准把握方面达成共识。

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建设作为新突破口,构筑“防范未然”和“修复既然”的双重制度保障。建立“辽宁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机制”,对拟录用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进行筛查,发现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录用,把好涉未行业从业“准入关”。

▲2019年11月,锦州市检察院“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揭牌

在全省铺开“一站式”办案机制,通过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适时介入侦查、一次性询问等,最大限度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已在11个市建立16个“一站式”办案场所,为被害儿童营造温馨的“避风港”。


四、构建多元立体化普法模式,助力青少年普法工作

辽宁未检不断丰富普法方式,线上“检察官说法”、“小未剧场”等新媒体互动持续升温;线下“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法治教育基地”三张名片声名鹊起。

▲2019年8月29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成林出任沈阳二中法治校长,并讲授法治课

检察领导干部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省检察院李成林代检察长成为沈阳二中的法治校长(点击查看详情),一堂题为“今天,我们来谈谈法律”的法治课让同学们受益匪浅。2019年,共有364名检察领导干部担任“法治副校长”,“一把手”96人,成为推广校园普法的最佳“代言人”。

▲2019年,省检察院巡讲团赴阜新、朝阳、葫芦岛等市偏远地区巡讲

“法治进校园”巡讲已进入第四个年头,省检察院巡讲团再出发,以“共建青春‘性’防线”为主题赴阜新、朝阳、葫芦岛等市偏远地区巡讲,首次分设女生、男生、家长专场,极具针对性的讲解广受好评。2019年,全省开展巡讲163场,受教学生10余万人。

▲2019年9月,沈阳和平区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被确定为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我省“法治教育基地”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建立,达到72家,各地推出的“菜单式”“体验式”“融入式”等花式普法深入人心。沈阳市和平区院“晨星工作室”、沈阳市皇姑区院被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评为全省首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五、持续推进涉未刑执、民行检察试点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刑执试点工作以维护在押未成年人权益为着力点,侧重对少犯成犯混押、超期羁押等问题进行监督。锦州未检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风险量化评估制度”,打造集预防、帮扶、教育为一体的全方位、立体化网格工作模式,灌溉出我省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示范田”。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从案件中挖掘监管盲点制发“诉前检察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不法分子利用日租房对未成年人实施非法拘禁、抢劫等犯罪,沈阳市铁西区院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摸排清查无证经营的房屋租赁中介,整顿短租房乱象,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监督效果。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站在崭新的历史起点上,辽宁未检人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我们将深耕细作,笃定前行,构筑起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网络,在“中国之治”波澜壮阔的画卷上留下未检人浓墨重彩的一笔。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