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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工作专题培训班在沈阳成功举办

时间:2019-11-0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持续深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提升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质效,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效果,10月29日-31日,省检察院组织全省90余名未检业务骨干,在沈阳举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期间,邀请了国内高校学者,知名律师,妇联、法院、团委、关工委等单位的代表与参训学员进行座谈交流。

司法实践中,在办理该类案件时面临着证据基础差、客观证据少、取证专业性不强、证据规则缺乏儿童视角等诸多问题。本次培训班,特邀未检工作先进地区的一线办案检察官、高校教授和心理学专家为我省未检干警解读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应树立的理念和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本次培训班的授课内容广泛,理论性强,为我省未检干警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提供了理论和实操利器。

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工作座谈会上,来自沈阳、大连、抚顺、丹东、营口、辽阳等地的七位未检业务骨干交流分享了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心得。沈阳师范大学刑法学与诉讼法学系系主任田鹏辉、辽宁省律协公益和公共法律服务专门委员会主任张志毅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准确定性、证据采信、再犯预防、综合治理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等方面进行了精彩点评,为我们开拓了工作视角,指引了发展方向。

培训中,特别设置了分组案例研讨环节,全体学员通过对两个真实案件的深入讨论,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激发头脑风暴,碰撞思维火花。在案件研讨交流汇报中,未检干警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精湛的业务水平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理论素养、案件实操能力得到了有力提升。

本次全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工作专题培训班深入研究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方法和发展路径。全省未检部门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准确把握未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以“求极致”的标准聚焦工作重点,做优做强未检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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