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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辽检2018(二)】为未成年人构筑法治保障的港湾

时间:2019-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全省各级未检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全局和省院工作部署,以服务“平安辽宁”建设为目标,以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为抓手,努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性司法保护,未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未检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努力提升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成效。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狠抓特别程序落实,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组织亲情会见、社会调查、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在办案中引入心理矫正措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疏导,经检察机关帮教考上大专院校7人。

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针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批捕,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努力为我省未成年人营造平安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是强化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未检部门坚持双向保护原则,一方面依法充分保障他们的隐私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程序性保护,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对8名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生活贫困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


二、注重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

一是严厉惩处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省院未检处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严惩侵害幼儿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形成司法震慑。今年以来,省院对抚顺、沈阳等地发生的虐待被看护人案件督办3起,已经对2名实施侵害幼儿罪犯批准逮捕。

二是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初具规模。今年在沈阳、营口、葫芦岛地区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集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心理干预为一体的“一站式”办案机制。葫芦岛建昌县院成功借助“一站式”询问机制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沈阳和平区院、营口盖州市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国长青对省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机制建设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密织性侵犯罪“防护网”。省院未检处在本溪、阜新、铁岭等地开展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试点工作,禁止有性侵犯罪前科记录的人员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医疗等相关行业,把好涉未行业从业准入关。


三、未成年人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与团委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合作。5月18日,杨新立副检察长参加辽宁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就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成效作了经验介绍。会上,省检察院与团省委会签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全省检察机关依托社会专业力量,解决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帮教维权、帮扶救助等方面的专业需求,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水平。


二是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成果丰硕。2018年以来,全省未检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829场,覆盖幼儿园1596所、小学1044所、初高中589所、职校84所,受教人数达120.59万人,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456人,建设法治教育基地30个,发放宣传手册、光盘等28.132万份,开展法治宣传范围累计已覆盖全省99.5%的学校。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领导干部送法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活动,省检察院于天敏检察长受聘担任辽宁省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并讲授法治课。截止目前,全省共有364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99人,副检察长182人,其他领导干部83人。

三是组织举办省检察院“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14位全国、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团省委、省妇联相关领导等社会各界人士应邀参加活动。活动中,代表、委员参观了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及信息化网络中心,听取了辽宁未检工作情况汇报及大连、锦州地区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制度方面的典型案例、工作经验介绍。

四是深入校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全省各地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寓教于乐,努力使宪法精神植根于青少年心中。大连市院未检部门通过检察官说法节目,向未成年人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抚顺市院未检检察官来到市实验小学,以习近平主席进行宪法宣誓仪式的视频为切入点,用生动、形象的语言阐述了宪法作为“母法”的重要性。丹东凤城未检检察官将宪法知识带进课堂,从法律渊源、内容、权利与义务及未成年人关心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教育学生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四、涉未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试点工作按照重点突出、协调推进、以点带面的原则稳步推进,有效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措。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方面,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45人。鞍山、锦州未检部门成立了驻所未成年人检察室,对在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开展定期巡查、分管分押、入所帮教、出所教育等。民事检察工作方面,重点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监督、涉未家事审判监督,鞍山市院、大连普兰店区院成功办理2起撤销监护权案件。对涉未公益诉讼进行有益探索,大连普兰店区院、锦州北镇市院、沈阳市和平区院针对辖区内网吧宾馆等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学校附近的商贩违法经营、校园周边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五、未检队伍建设取得可喜佳绩

一是省院未检处以“1+4+5”工作思路为主线,组织开展多次业务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未检人才队伍素质。组织全省未检试点业务培训,沈、大、鞍、锦试点地区百余人参训,有效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和帮教效果,为尽快胜任试点工作提供理论保障。组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未检子系统应用培训班,全省两级院未检和技术信息部门业务骨干240余人参训,为未检子系统上线运行做好充足准备。组织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来自全省15个市级院的53名未检人员参赛,通过策论写作、业务笔试、实务操作、面试答辩等环节的激烈角逐,评选出20名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通过本次竞赛,省院选拔出了参加全国未检业务竞赛的种子选手,经过3个月的封闭集训,我省参赛选手戴敏佳荣获全国未检业务标兵、乔馨莹荣获未检业务能手。

二是举办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评选活动。集中评审在省检察院举行,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高校专家和来自律师协会、团省委、省妇联的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士受邀担任嘉宾评委,各市级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参与投票。通过严格的评审,最终评选出“2018年度辽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其中案例6个,事例4个,涵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方法创新等各个方面,充分展示了一年来辽宁检察机关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转化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各方面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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