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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辽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评选活动圆满结束

时间:2018-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以办案为中心,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给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的工作要求,加强经验交流,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效,辽宁省检察院组织了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评选活动。12月28日,集中评选活动在辽宁省检察院举行,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董文杰出席活动并讲话。

典型案事例评选是辽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自2016年以来,已经连续成功组织了两届典型案事例评选。为了更好发挥评选工作效果,本届评选改变以往书面评审的方式,采用集中评选。即采用候选案事例的办案人、主要负责人现场汇报,各位评委现场投票的形式。12月28日,集中评审在省检察院举行,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高校专家和来自律师协会、团省委、省妇联的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士受邀担任嘉宾评委,各市级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参与投票。通过严格的评审,最终评选出“2018年度辽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其中案例6个,事例4个,涵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方法创新等各个方面,充分展示了一年来辽宁检察机关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转化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各方面的成果。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董文杰在活动最后总结发言。他指出获选典型案事例充分展示了未检干警的情怀,充分证明了未检部门的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同时强调,全省未检部门,以每年的案事例评选为契机,加强经验交流,改进工作方式,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能力水平。一是在保证事实正确法律准确的基础上,有效落实各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措施。二是拓展法律监督范围,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三是推动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实现检察力量与社会力量的优势互补,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的有机结合,为少年儿童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评委点评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立法处处长周宝华:

未检人有责任有担当有能力有本领维护法治底线,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合法权益出发,带着温度工作,带着感情履职,彰显未检人对国家未来负责的时代情怀。


省人大代表,沈阳市教育研究院主任赵海千:

看到检察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的倾心关爱,多维度的保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未检人的声音无处不在,让未检人的身影无处不在,让未检人的影响无处不在,希望我们的孩子都能生长在幸福的阳光下。


辽宁省律协未保委主任张志毅:

未检部门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办理的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了司法正义。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推进多专业跨部门合作,为辽宁儿童撑起最好、最大、最安全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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