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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回访帮教专项活动

时间:2018-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切实了解2017年度全市不捕、不诉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及时掌握他们回归社会后学习、工作及生活现状,铁岭市检察机关于本月开展了对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回访帮教专项活动。

本次回访活动,全市两级院未检部门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不同实际情况,对全部的38人采取电话回访、去家走访、邀请面访等方式,开展跟踪、帮教、回访工作。除去4人由于家长更换联系方式未能取得联系外,对其余34人全部进行了回访,回访率达89.5%。

在回访附条件不起诉、经帮教考上大学的张某时,市院副检察长潘铁华和未检干警详细了解了张某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对其想参军入伍的意愿,潘铁华给予极力支持,并表示会在犯罪记录封存方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鼓励他要好好学习,放下思想包袱,积极参加观护基地课程学习,勇敢乐观面对生活,做一个正直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对检察官们的关怀和帮教,张某及其家长备受感动。张某表示今后会好好学习,积极参加观护基地学习,并用志愿者身份服务他人,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亲人和社会。

通过此次回访,全市两级院未检部门充分了解和掌握了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的生活、学习、工作情况,了解了监护人对待他们回归社会后的评价,帮助涉罪未成人及家长解决了回归社会后存在的困惑和问题。经过回访了解,6名未成年人回到学校继续读书,3名无业在家,其他均找到工作,多数涉罪未成年人生活步入正轨。全部不捕、不诉未成年人表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都愿意参加铁岭市院组织的传统文化及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见证了涉罪未成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步入正轨之路,同时也发现部分涉罪未成年人仍存在问题。开原市院在回访过程中发现贾某某在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由于缺乏监管,染上了不良习惯。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将根据回访情况,考虑撤销其不起诉决定,继续帮助其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始终努力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倾力作好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教育、挽救工作。今后,铁岭市两级院将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管理衔接机制,创新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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