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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连山丨全省首个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成立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助力村域未成年人保护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上级检察院《关于设立乡村流动检察官工作站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以山神庙乡龙王山村、凉水井子村、围屏山村为试点,建立了全省首个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触角向农村延伸。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犯罪率比较高,农村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也屡有发生,表明对农村未成年人的保护相对薄弱。此次设立村级未成年人工作站,旨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以及本村党员参与,实时动态掌握各村未成年人状况,联动开展法治宣传、犯罪预防、教育挽救、观护帮教等工作,推动村域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深入发展,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扶,更好维护农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而促进全区城乡未成年人保护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该工作站设在山神庙乡龙王山村,辐射本村及凉水井子村、围屏山村。挂牌仪式结束后,连山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干警、村委会成员、部分村民代表开展了座谈。各村详细介绍了常住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当地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对检察机关搭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表示感谢,各村委将全力支持工作站开展日常工作。

工作站选聘村妇联主席、村民代表共5人担任“村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检察机关现场为他们颁发了聘书,明确了“保护专员”要承担的实时掌握未成年人动态、联动开展法治宣传、犯罪预防、教育挽救、观护帮教等工作职能。

座谈结束后,大家一起为监护人缺失的3名未成年人送去了学习用品和防疫物资。连山区检察院“检爱普法先锋队”联合“保护专员”进村走访,主动送法入户,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孩子和家长养成自觉学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营造合力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的成立,是检察机关对乡村流动工作站的延伸与实践。下一步,连山区检察院将以此为阵地,广泛联合各方力量,织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村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职能

积极指导村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

指导村民委员会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选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村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妇联主席、优秀村民等担任“村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员”,实时掌握未成年人动态,承担本村未成年人信息采集、强制报告、法治宣传等八大职责,使得未成年人可以直接在“家门口”反映诉求,寻求帮助。

联合多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召集联席会议,指导学校、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履行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强制报告义务,不瞒报、漏报、迟报。发现村域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者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向人民检察院备案。建立强制报告联络人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畅通联系渠道,确保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组织开展强制报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教育引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人员积极贯彻落实,实现强制报告“网格化”管理。

开展普法宣传预防犯罪发生

由青年检察官组成“检爱普法先锋队”,联合社会力量主动下沉未检工作站和各村,线上线下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家庭,引导学生和家长养成自觉学法、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立足司法办案做好观护帮教

立足司法办案,开展涉罪的农村青少年面对面的帮教帮扶活动;对受到侵害的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关爱救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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