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

辽阳丨开学啦!检察官解读《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时间:2021-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阳市检察院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在新法实施的当天,教育部正式对外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即将实施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效举措。两者有何区别?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近日,辽阳市检察院、市教委通过线上宣讲的形式,为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解读《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送上了一堂生动精彩法治微课堂。

2021年9月1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将开始施行,涉及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人格权益、受教育权、休息权利、财产权利等,以及防范欺凌、性侵等措施,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之后,教育部门和学校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遵循和指南。

宣讲会上,检察官对于防欺凌,防性侵害、防性骚扰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主要内容作了详尽的解读,通过真实的案例、详实的数据,结合辽阳地区的实际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就教育部门如何贯彻执行相关规定、老师家长如何教育孩子提升保护能力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检察官有针对性的讲解为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提供了更加全面、更具操作性的指导,有助于提升教职队伍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孩子们提供更有力的校园保护。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