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暑期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通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依法开展监督,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线。
暑假前,该院联合县教育局开展问卷调查活动,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眼部健康情况。针对调查问卷中未成年人反映的隐形眼镜佩戴问题进行实地走访、排查,发现个别眼镜店在无医疗器械资质的情况下销售隐形眼镜,其安全性无保障,容易引起多种眼部炎症及并发症,影响未成年人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针对此情况,该院第一检察部立即开展分析研判,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决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个别眼镜店无证经营行为,并建议在全县范围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同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关爱未成年人眼部健康。
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履职时发现,某小学附近人流、车流量较大,并且附近减速带破损严重、警示牌缺失,交通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会对未成年人上下学出行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捕捉线索后,该院立即以点带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专项调查行动,实地走访县内中小学和幼儿园。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向交管部门下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修复、增加校园附近的减速带和警示牌,完善交通警示标志,优化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井盖虽小,民生事大。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分析调研窨井盖问题过程中,发现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三高级中学附近窨井盖存在下沉、破损、移位、字迹模糊等问题,会对未成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且无法确定监管主体。对此,该院第一检察部立即到校园附近进行集中排查,找到相关负责主体,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及时修复损坏的窨井盖,并依法要求其进一步加强对窨井盖等市政设施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和跟踪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