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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检察公益诉讼保护未成年人远离酒类侵害

时间:2021-04-01  作者:  新闻来源: 葫芦岛兴城市检察院

近年来,兴城市检察院在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因喝酒导致身体损伤的事故日益增多,并且酗酒已不再是简单的不良嗜好,极有可能成为打架、抢劫等违法犯罪的诱因。

3月初,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发现“超市有酒类销售却未按法律规定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水’警示标志”的案件线索,这不仅导致未成年人喝酒后损害身体器官、影响其身心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更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规定。兴城市院立即成立办案组,制定了《公益诉讼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对多家生鲜、生活超市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市区内多家超市均可能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的现象。

对此,兴城市院向辖区有关行政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禁售酒问题的监管力度,共同为未成年人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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