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

【朝阳】创新普法宣传模式 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0-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进一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近日,朝阳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冯楠受邀参加了共青团朝阳市委与朝阳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联合推出的情暖星空12355特别节目。    

12355特别节目是共青团朝阳市委与朝阳广播电视台共同打造的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类广播节目,在每期节目中会邀请相关专家,针对青少年关心的就业、创业政策、疫情防控和心理调节、法律知识、禁毒宣传和自护教育等内容进行专题讲座和个案咨询。

在本次节目中,冯楠以《未成年保护法》的修订为切入点,分别从监护人职责、“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及内容、如何预防性侵害、如何在校园欺凌中自救等方面为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带去了一场特别的法治课。此次受邀参加12355特别节目,打破了以往传统的检察官走进校园与学生面对面进行法治宣传的模式,法治课的受众群体也由原来单一的师生和家长变为了从事各行各业,不同年龄段的听众,以此来号召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成长问题,共同关心、帮助未成年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朝阳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将一如既往用法律赋予的职权捍卫每一位未成人的合法权益,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做好未成年人的“护花使者”,助力未成人健康成长。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