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

【葫芦岛】检察建议织牢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保护网

时间:2020-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今年下半年,葫芦岛市连山区院在办理一起强奸案时发现,涉案宾馆存在未按规定落实住宿实名登记、违规接纳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未通知法定代理人、未报告辖区派出所等问题。同时,承办人梳理了近年来所办相关案件,发现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随意入住宾馆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造成风险。

9月29日,为了防止旅馆成为性侵害等犯罪的“隐蔽温床”,连山区院向连山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并提出三点:一是从严惩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辖区范围内的宾馆、酒店进行全面清查;二是健全未成年人入住宾馆监督、保护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强制报告制度;三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相关领域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保护未成年人意识。

近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收到市公安局连山分局《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旅馆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葫连检未检建[2020]21号的回函》,建议书所提建议已全部整改完毕。

收到检察建议后,连山区公安分局迅速部署,对违反规定的涉案宾馆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并按照《检察建议书》建议,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旅馆业管理。分局对辖区内旅馆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明确各派出所每周至少对辖区行业场所检查一次、分局治安大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等制度规范,并通过下发通知形式再次强调和重申旅店业各项制度规范,明确处罚措施,督促旅店业严格落实好实名登记及未成年人住宿管理等规章制度。连山分局还于10月13日,在连山区渤海街火车站速8酒店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报相关案情和涉案宾馆处罚情况,以案说法,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