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

最高检调研组在辽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工作专题调研

时间:2018-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8月20日至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副厅长申国君率调研组一行四人在辽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工作专题调研。

最高检调研组在辽宁省检察院和大连市检察院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省检察院、沈阳市检察院、大连市检察院、鞍山市检察院关于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进展、近三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强化司法人权保障防止冤假错案的做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运行态势、对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进展等情况汇报和工作建议,并深入大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与基层执检干警交流研讨,对如何开展好执检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入阐释和具体指导。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大连市城郊地区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申国君对辽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入新时代,一要把握新机遇,实现工作新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将“规范监督、加强办案”的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积极探索,深入推进巡回试点改革,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回试点改革不仅是执检监督方式的改革,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改革;三要明确重点、打造亮点、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全面发展,要集中精力抓住工作重点,牢牢把握四项核心业务,要结合本地实际,打造执检工作亮点;四要精心准备、认真谋划,作好查办职务犯罪各项工作的准备,要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赋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职能,迎接职能增加后的新挑战;五要以业务竞赛为契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把承办全国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作为促进执检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宝贵机会,抓住这次机遇,培养一批办案人才、理论研究人才、文字综合人才、师资人才;六要加强宣传,树立刑事执行检察的地位和形象,要将实干和宣传有机结合,有意识地树立宣传执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昆表示,最高检的此次调研对于推动辽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将组织全体执检干警认真学习领会申国君副厅长的讲话精神,按照最高检要求,科学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于天敏检察长提出的“保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先进态势”的要求,以“建功必须有我”的使命担当,创新进取、奋发有为,全面推进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