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

辽宁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巡讲实训活动圆满结束

时间:2018-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院于天敏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辽宁检察队伍建设“1+4+5”工作部署,筑牢刑事执行检察素能基础,提振执检队伍精气神和战斗力,打造具有辽宁执检特色的精品课程,提升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4月至6月,辽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巡回讲座实训活动分别在沈阳、大连、营口成功举办。

此次活动突出政治站位,以强化素能提升为目标。省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于天敏检察长要求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大培训”机制,打造具有辽宁检察特色的精品课程、品牌培训,推广业务实训模式,保持辽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先进态势;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昆代表省院党组出席活动首站沈阳的开班仪式并讲话。

活动中注重发挥专家骨干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践效果。为开展好巡讲实训活动,省院进行了精心的部署和准备,从全省执检系统精心挑选了全国业务专家、全省业务专家、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和业务骨干组成师资力量雄厚的巡讲团队,部署巡讲题目,提早备课,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巡讲内容进行试讲试听,提出修改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巡讲内容。巡讲团队的6名成员均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巡讲内容重实践、接地气,受到了基层的广泛欢迎。

活动内容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立足主责主业进行实训。巡讲实训活动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突出实践性和可操作性。课程安排既有提升司法办案责任意识,新时代执检工作新理念等宏观内容,又有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社区矫正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交付执行检察等实务内容,涵盖了刑罚执行检察核心业务。四是实行分类培训,增强实训的针对性。对省、市、县(区)执检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分类进行实训,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标准,结合检察官权力清单,结合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岗位特点分别进行实训,突出实训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减少“拼盘式”的综合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