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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在全国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时间:2015-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14日至16日,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湖北武汉举行。经过紧张激烈的笔试和面试,辽宁省选派参赛的沈阳市检察院罗萧、大连市检察院门月峰等两名选手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辽宁省检察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全国首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形式丰富、内容全面,考题在设计上既考察选手基本业务知识,又考察选手对法律监督的准确把握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对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必备的职业素质能力的一次比较全面的考核。辽宁省检察院为做好参加全国首届业务竞赛的组织和选拔工作,专门成立了竞赛组委会,由田洪举副检察长任组长,监所处负责日常工作。4月初,监所处组织各市(分)院和处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成立试题小组,建立了试题库并印发全省,供广大干警备考学习。通过省、市两级业务竞赛层层选拔,确定了参加全国竞赛的选手,并组织了一个月的强化封闭训练。这两名选手克服工作任务紧、家庭负担重、面临压力大等重重困难,积极备考。在竞赛中,他们状态饱满,现场反应能力强,展现了辽宁省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良好风貌。两名选手因成绩优异,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辽宁省检察院因发动深入,组织严密,选手表现突出,获得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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