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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成功举办首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

时间:2015-08-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监督能力和履职水平,发掘和培养优秀人才,8月4日至5日辽宁省检察院举办了首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
    为保证竞赛有序开展,辽宁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竞赛组委会,由田洪举副检察长任组长,监所处林沂处长任副组长。4月初,监所处组织各市(分)院和处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成立试题小组,建立了试题库并印发全省,供广大干警备考学习。为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辽宁省检察院要求各市(分)院在本地区通过竞争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竞赛。由辽宁省检察院对各地推荐选手进行资格审查,并经过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参赛人员。
    首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举办,14个市(分)院的45名选手参赛。竞赛分笔试、法律文书制作和面试答辩3个阶段。竞赛试题灵活多样,内容全面,涵盖刑事执行检察理论及业务的各个方面。笔试试题包括不定项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制作等多种题型,重点考察基础知识。答辩试题包括视频纠错、现场问答等形式,侧重考核实战和应变能力。组委会特邀省院7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省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担任答辩评委。经过紧张、激烈的竞赛,20名选手脱颖而出。10人被评为首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10人被评为首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
    这次竞赛组织周密,程序严谨,题型新颖。全省广泛发动,参赛单位的高度重视,广大干警积极参与,通过竞争选拔推荐了各地的优秀选手。参赛选手学历普遍在大学本科以上,平均年龄34岁,整体呈现知识化、年轻化。选手们克服了备考时间紧、工作任务重等困难,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竞赛。宽甸县检察院选手刘馨是一位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她带着七个月大的女儿参赛,并在竞赛中取优异成绩。获得前20名的选手分别来自于10个不同地区,表明各地人员素质都有明显提升,队伍建设日趋均衡发展。
    参赛选手纷纷表示,同过备考和竞赛,收获很大,一方面加强了对刑事执行检察理论和业务的学习,增加了知识积累,同时又强化了业务知识的灵活运用,司法监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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