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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赵东岩现场检查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时间:2017-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以更高的派驻检察工作质量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9月27日上午,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东岩先后来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沈阳新入监犯监狱检查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长肖爽、市检察院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处处长王松、刑罚执行检察处处长韩国钰陪同检查。
    赵东岩一行通过检查充分了解了近一时期监管及派驻检察工作情况,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监管及派驻一线的干警致以节日的慰问。同时,对派驻检察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安全检察,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强化对“三大现场”的日常监督,防止发生监管事故,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监督监管单位落实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应急预案。对于规章制度要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做到专人专责,权责明晰;对应急预案要定期进行演练,及时纠正问题,避免预案流于形式。三是要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重新犯罪,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露头就打,快捕快诉的办案方针,切实维护好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四是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畅通在押人员救济渠道。对于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申诉,要及时审查相关材料,发现有冤假错案可能的,要按照规定尽快处理,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发生上访事件。五是要落实好派驻值班和巡视检查制度。派驻检察人员要提高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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