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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现场会

时间:2017-02-2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月28日,辽宁省检察院在沈阳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现场会。会议组织以现场观摩学习的形式,选取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比较扎实的沈阳地区,通过播放沈阳市检察院工作经验专题片、参观沈阳民行检察工作展板,重点介绍了沈阳地区两级院推进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先进经验,其他4个市级院和13个基层院作了经验交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郑辉出席会议并讲话,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赵东岩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张为主持会议,省检察院民行检察人员、各市(分)检察院分管检察长、部分基层院民行处(科)长参加了会议。
    郑辉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开展以来,省院精心组织,市级院承上启下,基层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创了很多好的做法,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全省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距离高检院的要求仍有差距。郑辉要求,各地要抓住有利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狠抓专项活动后续各阶段任务的贯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尽快扭转基层民行检察工作被动局面,扎实有效推动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郑辉对2017年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出部署。他强调,今年要坚持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强化司法办案,深化“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成果,健全多元化监督格局,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增强监督效果,推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要提高服务大局意识,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刻认识民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的要求,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自觉把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增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性。二是要健全多元化监督格局,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重点抓好虚假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依法办理依职权监督案件,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三是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民行检察工作有序推进。健全完善案件来源机制,推动诉讼监督规模稳步增长;健全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上下级一体化工作机制,发挥民行检察部门整体优势;健全完善内外部沟通协调机制,树立检察监督权威;健全完善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增强监督的社会效果。四是探索行政检察监督,开创检察监督工作新的发力点。继续加强对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学习贯彻工作,依法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改革工作。五是要全面提升素质能力,主动适应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新要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工作调研指导,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民事行政检察队伍面临的新情况,研究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努力把我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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