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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丨凝聚检法司三方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办法”

时间:2022-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东港市检察院

近日,东港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座谈会暨《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东港市人民法院、东港市司法局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会签仪式,东港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世玉出席会议。

为做实行政检察,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案件中存在的“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东港市检察院分别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就如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如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机制,共同就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展开沟通交流、听取意见,由检察院牵头拟制了《实施办法》),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肯定和大力支持。

《实施办法》明确了三部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行政争议化解范围等,并从工作联动、协作配合、跟踪监督等方面明确建立工作机制,为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会上,三部门分别介绍了办理行政争议案件的情况,分析研判争议案件线索,就如何在行政争议化解中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了交流探讨。

李世玉对三部门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建设给予肯定,他表示,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复议阶段开展争议化解工作,可以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纠纷不进入审判环节,节约司法资源;诉讼阶段开展争议化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可以提高司法公信力,避免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不满引发信访事件。

自2019年10月最高检部署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来,东港市检察院积极推动落实,共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与行政机关联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合理合法诉求,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三部门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逐步细化,推动工作端口前移,使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促进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同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积极构建矛盾纠纷高效化解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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