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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铁丨新职责新起点新征程——沈铁检察分院启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

时间:2022-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2021年底,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启动会议,拉开了全省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帷幕。根据部署,省检察院沈铁分院承担对辽宁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的具体工作。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了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与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对接,并起草了工作实施细则。

近日,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沈铁检察分院有关干警来到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首次联席会议。

会上,双方分别介绍了省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以及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的整体情况。

会议指出,强制隔离戒毒是涉及公民人身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对强制隔离戒毒实行检察监督,有利于完善我国检察监督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戒毒工作执法公信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戒毒场所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行政检察的一项重要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省检察院、沈铁检察分院对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干警提出了“四勤一守”工作要求。

勤学习,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戒毒所同志们学,在监督中学习,在学习中监督,真正以过硬本领履行好职责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勤沟通,在工作中要与戒毒所的同志多交流、多了解情况、多听取意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勤汇报,检察官办公室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勤思考,要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勤于思考,守正创新,以实际行动蹚出一条新路。

守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作风过硬、纪律严明。

会上,双方还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驻马三家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学习研讨,以建章立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座谈会后,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检察官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及探访室,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下一步,沈铁检察分院将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承担好这一新的职责和使命,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推进戒毒执法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为进一步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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