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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

时间:2020-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通过联合举行公开听证,合力推动化解白某龙与建昌县人民政府长达六年、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相互交织、历经法院20余次审理的行政争议案件,被最高检选为全国行政诉讼监督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2012年9月13日,白某龙取得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2014年5月7日,邻居宫某利等人因与白某龙有界墙权属争议问题,向葫芦岛市建昌县政府申请撤销白某龙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建昌县政府经调查取证,发现白某龙宅基地实际宽度与其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记载宽度不符,且办证时四邻签字确认手续不全,当即自行纠错,作出了撤销白某龙《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处理决定。白某龙因不服县政府处理决定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作出维持决定;针对市政府行政复议维持决定向两级法院提起诉讼,均被驳回其诉讼请求;在向最高法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期间,白某龙与宫某利等4人因排除妨害纠纷、界墙权属争议分别引发5件民事诉讼。

辽宁省检察院受理白某龙申请监督案后,与葫芦岛市院、建昌县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查明案件情况,对案情进行全面评估。并于2020年8月26日,在建昌县检察院联合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5名专业素养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担任听证员,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葫芦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主持。本案承办检察官、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及书记员,申请人白某龙和被申请人建昌县人民政府代表到场参会。

检察机关秉承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办案思路,引导当事人围绕“案涉土地权属是否存在争议”“能否重新办理土地权属证书”两个听证议题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合理解决纠纷,在听证员的见证下,促成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当场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申请人基本接受法院生效判决,表示愿意放下过去,开启新的生活,接受重新办理土地权属证书的评议意见,并撤回监督申请。鉴于白某龙生活困难,检察机关为其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

三级检察院联合举办公开听证会,为当事人搭建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有利于创造消弭分歧的条件,同时通过发挥听证员专业、独立、客观优势,便于澄清申请人的法律误区。在处理行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中,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有利于化繁为简、定纷止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效“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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