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业务>行政检察

【本溪】一场听证当场化解多年行政纠纷

时间:2020-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8月25日上午,在本溪市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听证会上,一起讼争多年的行政纠纷得到化解。这是本溪市检察院首次举办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当场解开了群众心中郁结多年的疙瘩。

本次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案件,为本溪市某企业退休职工马某霞诉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争议案件。退休职工马某霞认为行政机关按照自由职业人员为其办理的退休审批手续违反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又因20多年前马某所在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关停并转,马某个人人事档案丢失等多种情况,该案经人民法院历次审理均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当事人仍不能息诉服判,矛盾纠纷多年难以化解。主办检察官经过详细阅读卷宗,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依法履行调查核实权,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经慎重研究决定通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

听证会特别邀请了辽宁大学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聘民事行政案件复核专家张弘教授,本溪市法理学学科带头人、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研究会本溪分会主任刘忠勋教授,本溪市人大代表、本溪市政法委特邀监督员史贵生代表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何彦霞、安御泽、苏元顺等10位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会,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3位领导到会予以现场指导。

听证会程序严谨、气氛严肃认真。由检察官介绍案情,主办检察官宣读听证议题,双方当事人通过陈述意见、说明情况、阐述理由和举证、质证充分表达立场。主办检察官和听证员针对双方意见深入询问问题的症结点,特别是听证员针对企业职工退休的办理程序对行政机关进行了详细询问,通过追溯法律法规根源,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和组织调解,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最后,马某认识到,其多年的行政诉讼系误读了企业职工退休相关法规政策及所在企业管理不善所致,理解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在本次听证会的最后陈述阶段申请人马某当场主动提出撤回监督申请,马某和行政机关终握手言和。

此次公开听证会,不仅为行政相对人充分表达诉求和意见畅通了渠道,也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架起了沟通理解的桥梁。同时为检察机关查清案件事实提供了有效帮助,明晰了解决案件的标靶,有利于检察机关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和指导,实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