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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检察机关联合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时间:2019-04-0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平山派出所成立联合检查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综合商店、小饭桌等食品安全进行检查。

这是本溪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高检院部署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具体行动。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指派平山区检察院联合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山区综合执法大队、平山派出共同开展活动。

检查组在本溪市民族幼儿园和本溪市高级中学食堂,对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物品存储、食堂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在本溪市实验小学附近的几家综合商店,对学习用品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个别商店存在销售过期食品、违规加工食品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行政处罚。最后,检查组来到附近几家小饭桌经营场所,检查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及小餐饮许可证。经检查发现,东明地区个别小饭桌存在无证经营等现象,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冰箱等物品予以查封,并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本次联合行动突显了本溪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本溪市检察机关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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