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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检察院联合行政部门维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8-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联合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等11所学校校内食堂、校外托管及“小饭桌”开展走访检查。

此次走访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来源、食品留样、食堂环境“明厨亮灶”等几个方面。

在对食品进货商家资质、食品卫生安全许可以及食品渠道安全、食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问题进行逐一检查的同时,检察人员就相关法律原理、适用范围、经典案例等向走访单位人员进行了介绍,加深了从业人员对公益诉讼的了解,建立起长效沟通机制,共同守护学生的食品安全。

在对食品留样情况进行检查后,检察人员对公益诉讼食品药品领域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对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的问题也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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