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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检察长批捕重大杀人案

时间:2019-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3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柳某某因生活锁事与前妻高某某电话争吵后,持刀至城南高某某母亲家中,将阻拦其对高某某行凶的高某某及其二姐和母亲三人全部杀害,并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于当夜12时许抓获。

3月8日,阜新市检察院受理了市公安局提请审查逮捕的重大杀人案后,鉴于该案犯罪嫌疑人柳某某的前科劣迹及一案三命、案情重大等情况,阜新市原检察长蒋中平决定办理此案,并将持续办理该案的后续审查起诉工作,以此作为全市检察机关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的新起点。

蒋中平与检察官助理王擎详细审查案卷材料、核实相关证据、作好讯问提纲等,于3月13日前往市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柳某某进行审讯。


3月14日,阜新市检察院以柳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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