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业务>重大犯罪检察

辽阳市检察院扫黑办督办张振海等人重大涉黑案件

时间:2019-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14日,辽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了辽阳县检察院扫黑办汇报该院办理的辽阳县小北河镇张振海、刘寿东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张振海、刘寿东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高检院、省院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自2004年以来,张振海、刘寿东、王跃等人在辽阳县小北河地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违法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垄断市场。张振海利用村主任身份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至2017年案发,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刑事案件24起,查结行政治安案件5起,打伤群众12人。辽阳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办案组,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夯实证据体系,严把案件质量。

市检察院扫黑办先后4次听取该案情况汇报,及时跟进,帮助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求辽阳县检察院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既不拔高处理,也不人为降格,严把案件质量,坚守法治底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要严格依法进行,切实将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放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抓紧抓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