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省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主 任:杨晓东
副主任:孙立民、张 迪
员额检察官:杨晓东、孙立民、张 迪、于慧荣、刘激杨、赫宏鑫、韩 军、张 伟、李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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