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机构设置>机构设置

干部处

时间:2022-06-16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同省委主管部门有关处室管理和考核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分院及其基层院的检察长,协同市级党委有关部门管理和考核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管理和考核省检察院分院及其基层院除检察长之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提请省人大任免相关人员法律职务工作,负责全省检察机关相关检察官择优选升、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相关工作。


处 长:张 纪


副处长:张晓鹏、周 旭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