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省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省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主 任:龙海英
副主任:高 星
员额检察官:龙海英、高 星、陈 琢、宋 松、宋泽厚、马成坤、王成亮、赵天一、张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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