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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丨检察机关会同省人大代表走访救助对象

时间:2022-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省检察院办公室

近日,黑山县人民检察院院会同辽宁省人大代表、辽宁宁越农机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宁及第五检察部部分干警到王某财家中走访。

王某财、赵某兰、王水(化名)、王简(化名)系曹凤礼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王某立的父亲、母亲、女儿和儿子。王某财与赵某兰已年迈体衰,失去劳动能力,患有腰脱、脑血栓等疾病,行动不便,案发前与被害人王某立生活在一起,并由王某立赡养照顾;王水目前就读于某师范学院大学二年级,无收入来源,日常需王某立供养;王简,就读于黑山县某中心小学六年级,系未成年人,需王某立抚养。王某立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其被害死亡造成家庭经济支柱倒塌,一家人生活仅依靠王某立的妻子赵雨(化名)打零工维持,生活困难。

刑事检察一部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第一时间开展了“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第五检察部。接到线索以后第五检察部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多方沟通协调,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和财政厅审批后,我院成功为王某财、赵某兰、王水、王简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人民币。

通过本次走访,辽宁省人大代表李宁对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李宁表示:黑山县人民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和“命案关怀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用“匠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用真心对待每个被害人家庭,切实帮助命案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充分彰显了检察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人大代表,今后也将加大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知晓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策,从而帮助他们得到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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