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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检察院召开与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

时间:2017-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9月1日,锦州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中共锦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赵璟,副部长刘晓蕊、市工商联主席韩世乘、市检察院检察长侯国武、副检察长赵宝军及相关负责同志和六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市工商联主席韩世乘主持。

    市检察院检察长侯国武在致辞中表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工作务必着眼于抓实,并努力做到依法科学规范有效。

    市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宝军对检察机关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进行了初步总结,概括出早、快、实、效四个特点。“早”:体现在市检察院于市委十二届五中全会和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后,立即制定具体措施,落实两会精神。“快”:体现在市院党组快速落实此次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实”:体现在市院进一步扎实推进专项活动的开展,分别制定具体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效”体现在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分别受到了省院督导检查组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和好评。同时指出检察机关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民营企业,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工商联共同构建为企业服务的平台,并将通过定期举行座谈会、开展法律宣传,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和保障。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赵璟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的工作尤其是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同时指出,这次座谈会体现了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切实依法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促进其健康发展;二是着力构建亲、清型的检企关系,市工商联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加强政策上的指导并建立与相关机关和部门及民营企业的联席会议机制;三是民营企业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创新经营,为经济振兴和发展做出贡献。

    参加会议的民营企业家代表畅所欲言,高度肯定了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以来的显著成效特别是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并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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