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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县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0名代表参观座谈

时间:2015-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举办了以“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新宾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共20人参加活动。新宾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莹代表党组和全院干警欢迎大家的到来并致辞。 
    受邀代表实地参观了新宾县检察院荣誉室、案件受理中心、办案工作区, 并与县检察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互动交流, 就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 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就是要通过零距离接触,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院以及检察工作的了解,增进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认识,以此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就是要真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就是要进一步弘扬崇尚法治、维护公正的法治精神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将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传递到社会各个角落,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按照最高检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新宾县检察院将从提升检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拓展公开的范围和形式、增强公开的刚性和效果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检务公开工作。逐步扩大检察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量,除法律明确规定保密的情况外,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等事项,都依法予以公开,使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行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构建信息化时代下高速便捷的检务公开平台。高度重视通过各种检务公开渠道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建立健全外部监督信息的分析、处理和反馈机制。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从中发现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希望大家更加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人民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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